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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3/17

◇ [心得] 買車注意事項---(4)

作者: Arkzeon (好厲害.賭王就是賭王) 看板: car
標題: [心得] 買車注意事項---(4)
時間: Sat Jan 6 02:18:20 2007


拖搞很久. 原本也再考慮到底還要不要繼續打.
打了也很兩難. 一顧慮買方不見得要相信我.
二顧慮賣方會覺得我是出來亂的.

姑且看看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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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9:丟車賠車到底有沒有用 收費多少算合理?


基本上這個問題.很難以回答.

先解釋丟車賠車的原理跟產品性質.
他有很多名字. 什麼失車零風險. 防盜百分百. 竊盜全險. 丟車賠車.失竊救星

他叫什麼不重要. 只要知道一件事. 保險公司為了避免道德風險.
是沒有百分之百理賠的.
只要聽到說百分之百理賠.就一定是丟車賠車了.

試想想如果今年的什麼時候掉了.都要賠我一台新車

那如果我買了一台1800cc的車. 開了364天故意把他投海.報說失竊.
30天後我可以獲得賠償. 我開這一年的代價只有一年稅金14000 + 保險費
比租車還划算.

所以舉凡 丟車賠車 . 都不是保險公司承保的.但不一定是汽車公司

丟車賠車是一個產品責任險. 通常等於是種三方契約
也大致上會送一個防盜產品. 其實最正確的說法是"買防盜器材送產品責任險"
就像櫻花熱水器爆炸賠兩百萬一樣的意思.
買熱水器 發生意外 就賠
買防盜器材 車子被偷 就賠到足額

一般的竊盜險主險


投保

客戶 -----> 保險公司

失竊發生

賠錢(會扣除自負額跟折舊)
保險公司 ------> 客戶


如果有外加丟賠. (再次強調 因為他不是"純保險")


會變成

投保
客戶 ------> 保險公司

轉投保產品責任險
------> 某丟賠公司 ---------------> 保險公司


失竊發生 (會有同時兩個理賠動作)

賠錢
保險公司 -----> 客戶
賠錢 轉賠給客戶
保險公司 -------> 丟賠公司 -------------> 客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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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到這邊. 可能有人想問. 這樣丟賠哪裡不好 ?
所以我說見仁見智.
我只能說是賠率的問題而已
丟賠+竊盜 賠十成
竊盜+免折 賠九成

我列下面這個等式

竊盜+丟賠 = 賠十成
竊盜+免折 = 賠九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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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銷差額 = 多賠一成


如果你的車子 "一成"的金額非常的大.
其實你是可以買的. 如果不. 其實就沒這個必要
別忘了.還有一個"代步補償金"可以再補三萬.也才幾百塊錢而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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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0: 12/31號買的車. 1/1號就算一年車 ? 那我買1/1號以後的好了 ?


原則上.這只有說對一半.
他一歲的原因.不是因為跨年了.而是因為落地了.

反過來說.我自己的車是11/22買的.如果現在有一個A君跟一個B君跟我三個人都買車了.

毫無疑問.過了一月一號. 我的車就是一年車.一月30號賣掉.就是折舊一年的車


A君如果是12/31買的車. 1月30號賣掉. 算幾年車 ? 當然是一年車.

那如果B君是一月一號掛的牌.又是正年份的車
不幸的是被家人反對. 要求他賣掉
1月30號就賣掉了.只開30天


要是說VIOS的新車價是48.2萬. 覺得B君的車值多少 ?

48.2萬 ? 那我不會去買新車嗎 ?

45萬 ? 搞不好我殺一殺新車就是這個價錢.為何要買別人開過的車 ?


公佈答案. 也還是一年車.不會有車商這麼善良算他"一個月車齡"回購的
B君的車12月買. A君的車一月買. 理論上他們過幾個月約好要去一起賣掉.
如果車況保持都是一模一樣良好. 我敢說他們賣出去的價錢也是一樣

基本上.可以直接把車子當人看. 只要一出生. 虛歲就是一歲.
不管你12月生還是1月生都是這樣.只要一出生就是如此.


惟獨一個不一樣的地方是.由於我比A君早兩個月出生.
所以我會比他早兩個月達虛歲兩歲.如此而已.也沒吃虧.
早兩個月到達.因為我也的確早他兩個月出世(使用)


很多人的車都是開超過6年以上的. 6年以上.我想直接影響車價更大的是車況
不是年份.


今天反過來說. 汽車公司不可能到12月份就等死不賣車.
你去跟芸芸眾生慢慢解釋回收的價格判定是沒有用的.
索性就乾脆多便宜一點.


好.我現在要舉例了.兩個人買的是同台車.假設本車一年殘值還有30萬

X君12/20號買了某車. 花了48萬
Y君在1/1買了正年式的車.花了50萬


基本上.X君只要抓在來年12/20號前賣掉.可以賣30萬

Y君只要可以晚一點.在次年一月一號前賣掉都可以賣30萬


只要有注意脫手時間. 其實X君永遠比Y君少花2萬元.
汽車公司已經預先彌補因為"不會算年份"可能造成的損失給車主.


甜頭是在前面. 那如果 "我會算時間"呢 ?

就是好處先享受到. 但是未來損失也不見得會發生.
如果要抓年齡. 早別人兩個月買.早先享受.
如果要賣一樣錢
早別人兩個月賣.天經地義.

更何況.要是Y君其實是個一台車開很久的人.
他原先比X君多投資的兩萬頭款.等於完全沒有意義.
這損失遠遠超過你可以跟業務殺的頭破血流的凹東凹西.
甚至補一台"嘎米"綽綽有餘.


當然.如果您是個鐵齒的人.
可以完全把這一段當作是業代的洗腦
Q1~Q9 我覺得就是這樣子.講的也都是正確觀念
Q10 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相信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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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個題外話.
很謝謝y板友B板友的體諒.還有s板友陪我去瑞芳
真的很感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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